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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9 月 12 日消息 浙江省消保委近日发文,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 +”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 1 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 6 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顺丰对此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正常投递没有影响。 根据顺丰官方对“签收确认”服务的介绍:“‘签收确认’是指快件签收时,需确认收方客户信息或要求收方客户当面签收的一项增值服务,可在收方与寄方起纠纷时,为客户提供签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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