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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规范古旧书市场交易行为,探索适合古旧书网络交易实际情况的经营道路,促进古旧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古旧书行业和网络交易的特点,现就完善古旧书业经营模式、鼓励书友规范化经营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所有销售新书的店铺,都必须办理、上传《营业执照》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主营特殊类别商品的店铺,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特殊类别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古籍文献复制品、教材教辅、风水类书籍等。
3、销售1949年10月1日后出版物的店铺,原则上要求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与有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卖家联合经营。
4、销售1949年10月1日后出版物,且有一定规模的店铺(1949年10月1日后出版物年交易额超过3万元),网站要求必须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与有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卖家联合经营。
5、销售旧货或1949年10月1日前的古旧书,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店铺,必须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二、允许一个主体、多点发货的经营模式
由于古旧书行业的特点,古旧书货源具有分散性和多变性,一个经营主体可能会有多个流动仓储地点。
网络交易不受实体发货地点的限制即可完成,足不出户就能购买到全国各地的图书,给老百姓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网络交易多地仓储、就近发货的模式,能有效的节能减排、降低经营成本。
因此,网站允许经营者合理地安排多地发货,店铺发货地和营业执照注册地可以不一致,允许一个店主有多个发货地址。
三、鼓励旧书从业者专业分工、联合注册经营
古旧书业的卖家一般是个人,业余临时周期性、小规模经营者,无法形成规模,经营成本较高,不便于规范和管理。为加强对店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书友交易行为,倡导古旧书从业者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网站鼓励古旧书从业者联合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更好地发挥抢救传承中华图书文献的作用,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因此,多个卖家可以使用同一执照组成一个联合性的企业,进行专业化分工,多点发货,通过经营不同的网上店铺实现专业化合作。
四、联合经营办法
1、网站联合经营分为主体店和分营点两类。发起联合经营体的店铺为主体店,参与联合经营体的为分营点。主体店对分营点的管理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主体店在网上登记注册,旗下可以有若干个分营点,分营点可以凭借主体店经营资质及授权委托书向网站申请开通。网站将开发主体店线上授权的功能。
2、不管是主体店还是分营点,在网站都要独立承担主体责任。网站有专门的图书审核及投诉处理部门,坚决查处违禁图书、积极协调处理售后事宜,为店铺经营把好第一道关。同时,主体店也需对分营点进行适当管理,督促分营点遵守网站交易规则。
3、为促进古旧书行业的发展,推动行业联合经营,网站鼓励店铺自荐为主体店。网站将视情况陆续公布一批有联合经营主体店资格的店铺信息,有意加入联合经营体的书友可自行联系。
五、其他说明
1、本意见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为整改期,在此期间网站会陆续检查督促相关情况。
2、相关联系人:
电脑:页面顶部点击【客服】【在线留言】,问题类型选择【经营资质备案专项咨询】或点击此处联系网站客服(资质备案)。
手机:进入【我的】买家页面,在下方点击【联系客服】,问题类型选择【经营资质备案专项咨询】,联系网站客服(资质备案)。
孔夫子旧书网
2021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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