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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 华大基因侵犯名誉权案胜诉:被告需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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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7 15: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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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观察网消息,先前华大基因“圈地门”一案有了结果,法院判决深圳华大基因诉王德明名誉侵权案胜诉。2018年6月14日,华大基因昔日合作伙伴、南京昌健董事长王德明在天涯论坛发布帖子,列出了华大三条“罪状”,包括:
否认委托南京昌健运营的“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存在,同时迫害其他运营商、圈地开发房地产骗取国家补助、是伪高科技公司。
对此,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令被告王德明在十天之内,通过天涯论坛网站,连续三天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针对华大基因提出的要求王德明赔偿股价损失30万元、由被告之一南京昌建公司赔偿股价损失的指控,法院认为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除此之外,华大基因昨日表示,其起诉“金微”恶意侵害企业名誉权一案已正式开庭,被告于去年10月于“记者金微”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上发布了《华大基因被罚!14万孕妇基因组已流出国外,细思极恐!》的文章,引起热议。目前这起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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