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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ewkit 于 2023-3-11 15:47 编辑
第二阶段从2023年7月1日起,不能销售、注册、上牌低于国六B标准的汽车。
这是最近以来 汽车大幅降价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传统燃油车以及大量日德的那些落后的混动车,达不到国六B.
我对这些不懂,对牌照迁移到外地或者二手车交易也不懂,但“上牌”是包括迁移的。
我想问一下,如果这样,是不是国五就卖不出去了二手了。
如果我在限牌城市且绿牌必须纯电,我不想浪费现有蓝牌,想把油车迁到/卖到外地,腾出牌照给新车(插混)用。
看了一下政策,不懂啊:
《通告》给国五标准车辆上牌设立了三个月过渡期,并首次明确国五标准二手车未来4年内在珠三角区域内可互迁,其他城市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但互迁需要符合以下三点要求才行。
①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②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③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一方面说4年内,然后又说2019之前才行,谁会那么早考虑?等于没说。是我阅读理解有问题吗? 另外,如果一辆车状态特别好,虽然国五时代生产,但排放符合国六,能够通过迁入地检测,能否迁入呢? 如果可以,那么有什么设备,比如特殊的三元催化器,或者土办法,能够临时骗过尾气检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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